98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
98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
98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
壹、目的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,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,特舉辦此項比賽。
貳、組織設立「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由下列單位組成之。
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
二、主辦單位:國立歷史博物館
三、協辦單位:教育部中部辦公室、國立台灣科學教育館、台北市政府教育局、高雄市政府教育局、台灣省各縣市政府、金門縣政府、連江縣政府
參詳細請看
http://www.nmh.gov.tw/zh-tw/Home.asp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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